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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现实选择,是加快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探索采取建立担保基金、担保公司等方式,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技改贷款,可给予财政贴息。对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培训、营销服务,以及研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基地建设和污染治理等,可给予财政补助。创造条件,完善农产品加工的增值税政策。对新办的中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要加强创业扶持和服务。不管哪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龙头企业,只要能带动农户,与农民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农民带来实惠,都要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一视同仁地给予支持。
回答:1、依据《中华人民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2、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有达到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条件才能享受优惠政策。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4、根据《中华人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回答:根据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经过企业申报、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媒体公示等环节,最终由8个部门共同认定的农业企业就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回答:
2001年全国农业产业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山东潍坊落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会上成了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各地的实践表明,哪里有成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哪里的结构调整就顺利,农产品就销路畅,价钱好,农民的收入也高一些。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找到了龙头企业,就等于找到了市场。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在初级阶段,各地的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龙头企业的规模不大,带动农户的能力有限,实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入世在即,龙头企业将直接面对风急浪高的国内外市场,与航空母舰似的庞然大物同场竞技。我们的紧迫感、危机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其用意就是要让更多的龙头企业尽快大起来、强起来。
2000年,国家八部门联合公布了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名单,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但是记者在采访中,经常听到企业疑惑地发问,这些重点龙头企业是按什么标准、通过什么方式认定的?同样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凭什么这个企业能入选,那家企业却被挡在门外?
时隔一年,国家九部门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公之于众。不少过去让人感到含混不清的问题现在明朗化了,但人们的关注程度未减反增。尚未入围的企业掂量着,自己是否具备条件,什么时候能够跻身“国家队”;已进入其列的企业也琢磨,按现在的标准衡量,自己能否保住在“国家队”的地位?
企业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称谓?希望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只是理由之一。更要紧的是,重点龙头企业的称号表明实力、业绩,更代表着信誉。这也是国家政策的导向。好比那些从体校、从省队选拔进国家队的运动员,必定是有实力,肯苦练,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要想成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先得扎扎实实干出点名堂。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取得共识,从一定意义上说,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
2012年3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指出: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企业有资格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新颁布的《办法》说得挺清楚,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的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的规模、企业效益、负债与信用、企业带动能力、产品竞争力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给人印象深刻的有这样几条:
对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未加限定。无论是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还是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只要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即可。
企业经营的产品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要达到70%以上。这就把那些只是拿农业当招牌的企业排除在外。
对企业效益、负债与信用的要求: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强调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要求企业通过建立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相当数量的农户。这就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一般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区别了开来。
对中西部地区有所倾斜。无论是加工、流通企业的规模、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还是企业带动农户的数量,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东、中、西部地区,都设立了不同的标准。比如,加工、流通企业的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亿元以上,中部地区7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4000万元以上。
让市场化规则发挥更大作用
新出台的《办法》,比以前更加完善,市场化色彩也更鲜明。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定根说,这个《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变化是,从强调微观管理转向主要提供服务,并明确提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不走命名、官方授予的路子,而是把标准公布出来,让够资格的企业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由专家组根据基本条件进行遴选和认定。
已经入选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进有出,不搞终身制,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搞一次监测评价。动态监测合格的重点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监测不合格者,收回证书,取消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有人担心,无处不在的弄虚作假,会使申报、认定和监测的过程流于形式,可是您别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就有了公平、公正的前提。只要严格按程序运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弄虚作假者就难以遁形。名单汇总第一批到第五批(2000年-2011年)
第一批(共151家)
第二批(共235家)
第三批(共210家)
第四批(共333家)
第五批(共362家)
第六批(共1196家)
回答:
2001年全国农业产业化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山东潍坊落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会上成了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各地的实践表明,哪里有成规模、上档次的龙头企业,哪里的结构调整就顺利,农产品就销路畅,价钱好,农民的收入也高一些。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民找到了龙头企业,就等于找到了市场。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处在初级阶段,各地的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龙头企业的规模不大,带动农户的能力有限,实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入世在即,龙头企业将直接面对风急浪高的国内外市场,与航空母舰似的庞然大物同场竞技。我们的紧迫感、危机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在全国选择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前景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支持的重点。其用意就是要让更多的龙头企业尽快大起来、强起来。
2000年,国家八部门联合公布了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名单,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关注。但是记者在采访中,经常听到企业疑惑地发问,这些重点龙头企业是按什么标准、通过什么方式认定的?同样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凭什么这个企业能入选,那家企业却被挡在门外?
时隔一年,国家九部门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公之于众。不少过去让人感到含混不清的问题现在明朗化了,但人们的关注程度未减反增。尚未入围的企业掂量着,自己是否具备条件,什么时候能够跻身“国家队”;已进入其列的企业也琢磨,按现在的标准衡量,自己能否保住在“国家队”的地位?
企业为什么如此看重这个称谓?希望得到国家的重点扶持,只是理由之一。更要紧的是,重点龙头企业的称号表明实力、业绩,更代表着信誉。这也是国家政策的导向。好比那些从体校、从省队选拔进国家队的运动员,必定是有实力,肯苦练,有培养前途的好苗子。要想成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先得扎扎实实干出点名堂。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取得共识,从一定意义上说,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
2012年3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指出: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集成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企业有资格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新颁布的《办法》说得挺清楚,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的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的规模、企业效益、负债与信用、企业带动能力、产品竞争力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给人印象深刻的有这样几条:
对企业的所有制形式未加限定。无论是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还是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只要是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即可。
企业经营的产品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要达到70%以上。这就把那些只是拿农业当招牌的企业排除在外。
对企业效益、负债与信用的要求: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强调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要求企业通过建立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相当数量的农户。这就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一般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区别了开来。
对中西部地区有所倾斜。无论是加工、流通企业的规模、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还是企业带动农户的数量,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东、中、西部地区,都设立了不同的标准。比如,加工、流通企业的总资产规模,东部地区1亿元以上,中部地区70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4000万元以上。
让市场化规则发挥更大作用
新出台的《办法》,比以前更加完善,市场化色彩也更鲜明。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林定根说,这个《办法》在制定过程中,最重要的变化是,从强调微观管理转向主要提供服务,并明确提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不走命名、官方授予的路子,而是把标准公布出来,让够资格的企业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由专家组根据基本条件进行遴选和认定。
已经入选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进有出,不搞终身制,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搞一次监测评价。动态监测合格的重点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监测不合格者,收回证书,取消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有人担心,无处不在的弄虚作假,会使申报、认定和监测的过程流于形式,可是您别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就有了公平、公正的前提。只要严格按程序运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弄虚作假者就难以遁形。名单汇总第一批到第五批(2000年-2011年)
第一批(共151家)
第二批(共235家)
第三批(共210家)
第四批(共333家)
第五批(共362家)
第六批(共1196家)
回答:广西富丰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保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经营方式,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内容,最后小编小编还是要告诫大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新手前期应该小额进行投资
答:炒股流程很多股民都没有了解清楚就贸然进入股市造成损失,以下是炒股流程详解:
1、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
2、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
3、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
4、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
5、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知识二:
答:牛股是在一个时间段内,涨幅和换手率,尤其是涨幅均远远高于其它个股的股票的俗称。一般牛股都有远景题材,业绩良好,震幅弹性较强。
选择牛股的技巧:
【1】流通盘千万别太大,一般在5000万股左右比较好,如果是在2000万股左右那就更好了。
【2】业绩不要太好,只要过得去就可以,略微出现亏损将更易被人看中。
【3】再次是看技术面。看股价是在高位还是在低位,炒高了最好别碰,倘若是从山顶上直线下坠,在低位长期横盘后不再创新低,而成交量却一直非常小,则要注意该股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大牛股。
【4】再看成交量,价量配合方面应该是涨时有量、跌时无量,刚从底部启动时成交量特大,在中位调整一段时间后再次启动时成交量应只是略有放大,不能太大,太大了就有出货嫌疑。
伊泽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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